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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室租借辦法
會議室使用規範
為維護臺中市台中都診所協會會議室之環境,租借本場地之單位需悉知並遵守下列規定。經過場地勘查並完成繳費程序之租用單位,我方將視為您已閱讀並同意遵守下列會議室租借辦法:
1.臺中市台中都診所協會16樓會議室提供租借,空間約可容納35人。適合公司、單位及社團小型會議使用。30天前開放預約。
2.提供設備:長桌、椅子、大白板、冷氣/循環扇、投影機、2支無線麥克風及免費WI-FI,另有飲水機可提供冷熱水。
3.會議室一般租借時段為星期一至星期日 09:00~17:00。價格每3小時為一節,一節為3000元。逾時使用超過半小時未達1小時者,加收500元,超過 1 小時未滿 2小時者,加收1000元。超過2小時者,則以整時段收費。
4.若為假日上課,需先告知工作人員,須另行支付值班人員假日執班費200元。
5.預約時請先支付訂金30%,餘款於會議完畢乙次付清。訂金未繳前,視同未確認承租,本會有權對場地另做安排。
6.借用場地請愛惜場內設備器材,如有損壞情形照價賠償,如自行攜帶器材,應事先取得本會同意。
本中心一律禁止吸煙,敬請配合。
7.場地佈置由承租人自理,以不破壞裝潢(例如:不得使用雙面膠、圖釘等)為原則;場內可以飲食,但結束後要恢復清潔並將垃圾由借用者自行帶回,協會不負責處理;離開前要將設備物品歸位,冷氣等電器要關閉,環境恢復原狀。
8.本中心一律禁止吸煙,敬請配合。
9.使用場地請勿逾時,以免影響下場次活動進行,逾時30分鐘酌收500元,每場三小時,前後30分鐘為進退場佈置整理。
10.因故必須取消租用,最遲應於一週前通知本會;否則已繳之訂金恕不退款。